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08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
并开展省级精品课程年度检查的通知
各高等学校:
按照《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的意见》(鄂教高〔2007〕7号)的要求,2008年我厅将继续在全省普通高校中开展省级精品课程的评选工作,同时还将开展省级精品课程年度检查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省级精品课程的申报条件
今年我省将评审140门左右的省级精品课程,其中高职高专教育课程占总数的30%,请各校按限定名额向我厅推荐申报(推荐名额见附件1)。省级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暂参照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执行,课程分类体系可登录教育部主页http://www.moe.edu.cn/,点击“高等教育司”,进入工作链接中的“国家精品课程建设”查询。
申报课程必须是本科或高职高专各专业已开设的课程。本科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、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程,课程负责人为本校教师,具有高教授职称。高职高专申报的课程,要兼顾公共基础课、技术基础课与专业课。基础课要针对高职高专特点,注重与后期专业课内容衔接,适应高技能人才可持续发展的要求;专业课要突出职业能力培养,体现基于职业岗位分析和具体工作过程的课程设计理念,以真实工作任务或社会产品为载体组织教学内容,在真实工作情境中采用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进行实施。课程负责人要以高职院校专任教师为主,负责课程教学方案的规划落实与联络;鼓励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共同开展教学方案的规划和设计,由来自企业、行业一线的优秀兼职教师主讲专业技能课程。
课程支撑网站必须提供有该课程的课程简介(参照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中要求填报的内容)、教学大纲、授课教案、习题、实验指导、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二位主讲教师(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)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(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)。录像必须按照“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”制作,反映教师风范、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。
各校在规划建设、组织申报省级精品课程时,要充分考虑学科与专业分布情况以及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示范作用。要着重抓好课程建设规划、教学队伍建设、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的改革、先进教学方法与手段的使用、教材建设、实践教学以及切实有效的激励与评价机制等方面的工作。
二、省级精品课程推荐的时间和工作要求
4月8日前,各校将省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的信息报送报我厅高等教育处(见附件2)。
4月18日前,各高校完成校内省级精品课程推荐评审工作,经公示无异议后,提交2008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推荐报告和汇总表(见附件3)。省级精品课程评审在网上进行,不必提供书面评审材料。逾期未报,视作自动放弃。
5月中旬,我厅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的省级精品课程进行评审,确定2007年度省级精品课程名单并予以公示。评审和公示期间,有关高校必须保证课程支撑网站对外开放并且运行顺畅。
三、以往省级精品课程的检查
根据教育部和我厅关于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要求,我厅将对已确定的省级精品课程开展集中检查。集中检查采取学校自查、现场听课、网上审阅相结合的形式进行。请各校对本校2003-2007年度的省级精品课程支撑网站开通、网页访问、课堂录像上网以及网上教学资料更新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,填写《2007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检查结果汇总表》(见附件4),并于2008年4月18日前将检查结果报送至我厅高教处。对于课堂教学效果差、网络资源不全、运行维护不力的课程,我厅将取消其“湖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”称号,并对所在院校省级精品课程的评审予以限制。
我厅高教处联系电话:027-87328007,传真:027-87328007。电子邮件:zoudezhi@e21.edu.cn。
附件:1、2008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推荐名额
2、2008年省级精品课程工作联系人信息表
3、2008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
4、2008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检查结果汇总表
附件2:
2008年度省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
学校(盖章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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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|
部门 |
职务 |
电话 |
传真 |
手机 |
电子邮箱(必须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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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没有变化的,可不报。
附件3:
2008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
学校:(盖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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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课 程 名 称 |
课 程 负 责 人 |
课程类型(本/专) |
所属一级 学科门类 |
所属二级学科类 |
课程支撑 网站网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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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|
电 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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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本科课程与高职高专课程分别采用不同的分类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