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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科研处是在院党委、行政直接领导,主管院长具体指导下负责学院教育、教学研究,促进产、学、研结合及相关工作的职能部门,其职责范围为:
1、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,组织教师学习新的教育理论,介绍新的教改信息,通过“走出去,请进来”的途径,活跃校园学术氛围,推动学校教改的深入进行,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。2、依据国家、省关于高等教育发展的有关政策,会同有关部门配合院办公室草拟学院远期、中期发展规划。3、根据学院培养目标,紧紧围绕教育教学工作,结合产、学、研一体化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特点,制订学院科研发展规划并组织各级课题申报立项工作。4、根据学院发展总体规划,制订教师业务学习、学历进修计划,并组织实施和加强管理。5、建立教师的业务档案,实行动态跟踪管理,为教师学历进修、评职和晋级提供依据,为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服务。6、做好院学术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,组织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学院重大学术事宜。7、配合教务处搞好实验基地的建设工作,配合后勤处做好产、学、研中的相关产业开发工作,建设好科研实验基地。8、主管院刊及《浅草》杂志。9、主动向上级科研主管部门汇报工作,争取经常性的指导,建立与兄弟学院的科研联系,交流科研信息。10、完成院领导、院办交办的其它工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