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学工处在院党委、行政的领导下,负责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学生管理、心理咨询、学生宿舍管理、国防教育、学生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。工作指导思想是以教学为中心,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,提高教学质量,工作重点是培养学生“四个学会”——学会做人,学会学习,学会做事,学会生存。围绕教学组织活动,保证教学秩序,关爱学生,让学生安心学习,健康成长。具体职责如下:
1、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学院培养目标制定学生德育和管理工作计划,建立健全有关学生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2、学生思想状况调研分析;政治理论教育;形势政策教育;新生入学教育;毕业教育;国防教育;安全教育;法制教育及日常思想政治工作;校园文化建设。
3、学生综合测评的审核工作;先进班集体及先进个人等奖项的评比与奖励;学生违纪情况调查与处理;开学典礼、毕业典礼及相关会议的学生组织协调工作;其它日常管理工作。
4、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,聘请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;全院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测评及心理状况档案的建立、管理和使用;学生心理调适能力、人际交往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的训练;学生素质规划、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训练;针对学生的需要开展团体辅导和个别辅导;全体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,并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;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学方向的研究,探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。
5、制定学生宿舍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;检查、监督学生宿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;学生宿舍卫生、组织纪律的检查、评比工作;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,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和处罚;在学生宿舍区开展有益于学生学习、生活的活动;学生宿舍区环境的管理及改善工作;学生宿舍房间的调整和分配;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宿舍的治安保卫工作。
6、军训工作。
7、做好学生工作干部的选拔、培养、考核、评优工作。
8、协助主管领导做好班主任的任免工作。 |